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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新创业再放大招 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正式出炉

时间:2016-10-21    作者:    阅读:     字体大小:    

 重庆创新创业再放大招,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正式出炉!!1012日,重庆市科委下发《关于组织申报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创新创业团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拟对我市满足申报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采取财政扶持、金融支撑、科技服务等方式给予多层次、全方位的支持,对认定的创新创业团队,将给予30万元的财政经费后补助。

       《通知》主要是根据《2016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域创新创业团队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和市科委携手启动。启动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是对重庆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的贯彻,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通知》对创新创业团队的申报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申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支持的具体方式以及如果正确申报:

       申报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以创新创业团队成员为核心且在2015101日至2016930日期间注册成立的企业。团队核心人员应由熟悉企业管理、成果转化应用、市场营销和创业投资等方面的人员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对其拟开发的产品(服务)发挥核心作用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有明确的融资计划和融资规模,商业模式清晰。

       (二)企业内部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有创新创业项目及团队的企业。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企业技术研发骨干力量构成,且不少于3人,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已开发的产品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够为所在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所在企业拥有市级及以上的相关研发平台;有持续的研发经费投入。

       (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主体为五大功能区提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创新创业团队所在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团队核心人员应由不少于3人的技术研发骨干构成,其中团队带头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通过自主研发获得的知识产权或掌握业内公认的领先技术;通过为合作单位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使其在产品质量、营销收入、税收贡献等方面大幅提高。

       支持的方式

       主要采取财政扶持、金融支撑、科技服务等方式给予多层次、全方位的支持。

       (一)对认定的创新创业团队,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委给予30万元的财政经费后补助,支持团队开展后续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

       (二)创新创业团队创办的微型企业,按规定享受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15万元以内的创业扶持贷款,以及场地租金、生产经营设备购置、商业贷款贴息等后续扶持项目的补助。

       (三)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和各类开发区整合创新创业资金,采取无偿资助、业务奖励、发放创新券、创业券等方式,对创新创业团队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的运行开支及技术服务、创业辅导等活动给予补助。

       (四)鼓励市创业种子投资引导基金与各区县人民政府、科技园区管委会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同建立规模不低于300万元的种子基金,以公益参股、免息信用贷款等方式支持落户重庆的创新创业团队和成立不超过3年种子期创新型小微企业。鼓励各类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围绕创新创业团队开展创投业务。

       (五)积极推动创新创业团队创办的企业利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对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挂牌上市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的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到新三板、重庆科技创新板挂牌上市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首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2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在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购买科技服务,每年给予2万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

       (六)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设立科技创新板,提供B2C投融资服务。与证券交易所合建网络路演中心,提供面向全国的投融资对接服务。

       (七)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承担市级主题专项等科技计划项目,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八)按规定享受创新创业其他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如何申报

       根据创新创业资源分布情况,本次申报采取由各区县(开发区)党委组织部门联合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教委、重庆市科研院所协会等额推荐,市委组织部和市科委联合核查审定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推荐环节

       各推荐单位下发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本着自愿原则,如实填写并向推荐单位提交申报资料;各推荐单位组织资料评审、现场核查、研究审定,并经公示5天后推荐至市科委。

       (二)审定环节

       市委组织部会同市科委对各推荐单位报送的推荐资料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送审。

       各推荐单位于20161025日(星期二)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三份报市科委创新办,同时报送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档。项目网上入库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重庆孵化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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